2020-2021年国科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规定,2019—2020学年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三好学生” 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已经开展,现就我所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
我所优秀学生名额为:三好学生21名,优秀学生干部3名,三好学生标兵1名,优秀毕业生1名。
二、评选方式
由研究所各年级、研究组和学生会共同推荐学生参评优秀学生。
1.“三好学生”评选。采取差额评选方式,由各年级按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选并推荐候选人,各年级将申请表提交至各年级班长处,由班长组织各年级评选,班长在规定时间将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(排序)和申请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办。
2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。由学生会、各年级班长组成评选小组进行民主评选并推荐,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“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;由学生会组织评选,学生会主席在规定时间将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(排序)和申请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办。
3.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。由学生本人自荐,向研究生办提交申请表,由评审小组进行评选。
4.“三好学生标兵”从“三好学生”中推荐产生,由评审小组进行评选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2021年4月15日前:参评“三好学生”评选的同学,向班长提交材料;参评“优秀干部”评选的同学,向学生会提交材料;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的同学,向研究生办提交材料。(附件:各类申请表)。
2. 2021年4月20日前: 各年级班长、学生会主席提交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名单和申请表(含纸质申请表)
3.2021年4月21日-30日:由研究生办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议工作,确定初选结果名单。
4.2021年5月1日之前:对初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。
5.2021年5月15日前:初选结果名单上报国科大备案、申请。
上海巴斯德所 研究生办
2021年3月25日
附:
1、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
2、各类申请表
3、三好学生名额分配(按年级)